陕西白水人民检察院从强化涉检信访工作力度入手,推行大信访工作格局,明确信访工作责任,强化源头治理,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,实行“五挂钩”办法,严控涉检信访。
一是与干警执法档案挂钩。在干警执法档案中引入涉检信访专项记录,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,如实记入干警执法档案。
二是与干警岗位责任和年度考核挂钩。把预防、排查、化解涉检信访问题作为干警工作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,要求干警规范执法行为,提高办案质量,从源头上严控涉检信访。对由于工作过失、过错或失职渎职引发涉检信访的干警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,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年度考核列入不称职等次。
三是与干警的提拔任用挂钩。把是否有执法过失、过错、失职渎职引发涉检信访问题作为提拔任用干部考察干警的重要依据。规定凡因工作过失、过错或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引发涉检赴省进京上访,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两年内不得提职提级;对负有涉检信访包案任务的部门负责人、案件承办人,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化解、息诉、稳控任务的,包案部门负责人、承办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,不得提级提职。
四是与执法质量奖惩挂钩。把涉检信访作为考评执法质量的切入点和重要评价标准,推行奖惩机制,在执法质量考评中实行两个“一票否决”,即在“特护期”发生涉检赴省进京上访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;发生涉检赴省进京集体访、非正常访,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。
五是与科室局队评先挂钩。将涉检信访工作作为先进科室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。
今年以来,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,推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、首办责任制、下访巡访等制度,对历年来信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,在做好重点信访户和老上访户工作的同时,加强与上访人员所在乡镇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,一方面协助解决上访人的实际困难,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好息诉、疏导工作,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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